新书推介:《语义网技术体系》
作者:瞿裕忠,胡伟,程龚
   XML论坛     W3CHINA.ORG讨论区     计算机科学论坛     SOAChina论坛     Blog     开放翻译计划     新浪微博  
 
  • 首页
  • 登录
  • 注册
  • 软件下载
  • 资料下载
  • 核心成员
  • 帮助
  •   Add to Google

    >> 大家累了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谈天说地:)
    [返回] 计算机科学论坛休息区『 灌水天堂 』 → 社会的不堪现状是“寓教于谎言”的结果 查看新帖用户列表

      发表一个新主题  发表一个新投票  回复主题  (订阅本版) 您是本帖的第 3976 个阅读者浏览上一篇主题  刷新本主题   树形显示贴子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社会的不堪现状是“寓教于谎言”的结果 举报  打印  推荐  IE收藏夹 
       本主题类别:     
     潘一丁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大四(总算啃完XML规范了)
      文章:503
      积分:1177
      门派:XML.ORG.CN
      注册:2008/1/2

    姓名:(无权查看)
    城市:(无权查看)
    院校:(无权查看)
    给潘一丁发送一个短消息 把潘一丁加入好友 查看潘一丁的个人资料 搜索潘一丁在『 灌水天堂 』的所有贴子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查看潘一丁的博客楼主
    发贴心情 社会的不堪现状是“寓教于谎言”的结果

    如果有一个“民意调查”出了一个选择题,问到『你喜欢哪一类电影?a,西方文艺片;b,科幻大片;c,古装宫廷大片;d,名著改编的大片;e,现实社会情感剧』那笔者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e(现实社会情感剧)”。理由很简单,因为除了有最贴近现实生活氛围而又“养眼”的帅哥靓女,来满足“秀色可餐”的天性追求,也最容易引起精神、感情上喜怒哀乐的共鸣。可以暂时不受“发乎情止乎礼”的道德约束,像“傻子”般、靠“意淫”来跟着发泄一下敢爱敢恨的情绪,并以此作为审视社会的镜子。

    但是久而久之下来,竟然总结出一个普遍的套路,也就是『如果将这些剧情归纳起来,完全可以用“以十个谎言来园一个谎言的故事”或『是“善良谎言”对“邪恶谎言”的“谎言大pk(比拼)”』来概括。因为大部分内容都不外乎是说『家庭或社会里的男人或女人,如何因“轻信”而受骗,上了“邪恶谎言”的当,蒙受了肉体、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和痛苦;与此同时,又有一部分家庭或社会里的男人或女人,就企图尝试要用更大、更多的“善意谎言(如隐瞒自己肉体、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和痛苦”,来弥补或抵消前面所造成的损失,再次想以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谎言”、从观众那里骗来的泪水,来挽回社会的美好形象』但是对社会整体的成本经济学原理而言,绝对是一种没有赢家的“双输”。由此联想到当前社会如此不堪现状,从而进一步发现,它们之间的确有着某种必然地关联。

    中国文化中,在以教育来达到社会“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目的同时,还有一个所谓“寓教于乐”的启示。也就是说,要尽量用生动活泼和快乐的形式,让受教育者在不知不觉的快乐氛围中,潜移默化地达到教育的目的。其科学性和高明的程度,是其它文化望尘莫及的。最后更成为其它文化当“跟屁虫”学习的榜样(如美国的好莱坞电影),形成了现代教育学的理念(不服气者,有胆站出来说自己是跟“寓教于乐”理念对着干的吗?除非他们承认自己只不过是训练高等动物的“马戏团教练”而已)。

    遗憾的是,古代中国的圣贤之类读书人精英,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非但没有对“寓教于乐”之类的压缩概念,加以科学的阐述或解释(即解压缩),厘清“教育和教唆”两者之间的原则区别。反而只能教条地“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起来,在“天性堕落”的影响下,让胡乱解压缩形成的谬种流传。时至今日,非但还不知“人性为何”,更把人性和天性混为一谈。终于让“寓教唆于乐”喧宾夺主,最后让社会变成了今天这样“寓教于谎言”的局面。其严重后果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让各种“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现象泛滥,几乎充斥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我们社会的“主流”了!

    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新理论》对当前社会潮流趋势的科学推理和判断,绝对经得起挑战或推敲质疑,以及未来的事实检验的(除非到那时,社会已经全盘堕落到可以随便“指鹿为马”的地步)。而演艺界和主流宣传媒体的“寓教于谎言”,就是始作俑者。因为正是他们的“不遗余力”,让社会像在“温水煮青蛙”般的潜移默化中,蜕变成“谎言世界”。不信请看:

    首先,最大、最基本的“谎言”,就是迄今为止的我们,始终不知道“何为人性”,让这个本可以理性约束、限制(但不能消灭)“天性”的克星,处于被埋没的“英雄无用武之地”。反而把是个畜生就有的天性,根据前人“人之初性本善”的错误判断(科学地说,应该是“人之初性本白”),谎称为“人性”,让它充当“人尽可夫”的妓女、或可任由诿过鞭笞的“充气娃娃”。社会遇到好事时,就对“人性”献上美丽的花环,大肆吹捧,人人有份“与有荣焉”;一旦社会发生“杀人越货、伤风败俗”的丑陋现象时,又对“人性”大加挞伐,无所不用其极地、对其加上“黑暗、丑陋、自私、毒如蛇蝎”的罪名。个个都想站到道德审判台上,像可以信口开河的“演员”,表演出“代表正义”的千夫所指、同仇敌忾的舆论假象。一回到社会现实中,马上现出“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原形。到头来,还要以“受害人”的身份,把责任一股脑全推到领袖或政府官员的头上。殊不知这些领袖或官员,根本不是上帝或马克思派来专门“为人民服务”的仆人,反而是百分百出身于同一个社会氛围中,因本身的主观天赋条件和客观机遇而被挑选出来的普通人。如果不是胡乱解压缩“三字经”的忽悠,我们本来应该把“子不教父之过”的判断结论,延伸为“(民主的)大众皇帝不教、社会之过”。而那些客观本应成为爱护子民、处处为子民着想的“父母官”、却被贬称为“公仆”的官员们,只不过是在形形色色的社会谎言熏陶下训练出来的、投皇帝天性所好,且具有“双重角色性格(父母和奴才)”的太监或佞臣而已;

    其次,由于中国古代的精英读书人,始终没有能掌握“科学解压缩”中国文化的方法,只能根据“代表少数精英利益的统治集团”的需要。结合自己的自私天性,再利用手中掌握的主流话语权,对中国文化进行了“胡乱(靠谎言)解压缩”。比如把是个生物就有的食欲和性欲说成是“人性”,来为自己“喝花酒、性出轨”的行为开脱。更制造出“性善性恶之争”的旷日持久的文字官司,从源头上开了“理不够谎言凑,力不足权来救”的先例,并从此形成了靠谎言治国的传统。到了毛泽东时代,索性以“一切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当借口,正式将谎言“合法化”,让林彪有了“不说谎办不成大事”的心得。时至今日,已经形成气候而积重难返了。为了维持现状,除了以封锁消息来制造“不存在或没发生过”的谎言外,就只能靠“以十个谎言来圆一个谎言”的的手法,终于饮鸩止渴地、把今日之社会,变成了一个“谎言世界”(笔者声明对此结论负责,同时谴责靠封杀笔者文字,来制造“没有以理服人的批评”假象的谎言);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中国特色”,而是国际社会的“通病”。这只要看看在国际外交事务中,谎话连篇、尔虞我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等层出不穷、屡见不鲜的现象,就知道了(朝鲜问题就是典型)。只不过中国人因科学、先进、优秀的文化加工原因,连“说谎”的表现也更出色,而引起其它国家的“羡慕嫉妒恨”,欲群起而攻之罢了。所以可以有把握地说,全世界在“说谎本领”上,也只有当“跟屁虫”的份。然后再从负面“共襄盛举”,在中国人带头下,一起回到以“谎言”为代表特征的“动物世界”中去。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呢?

    这完全是因为包括东西方在内的人类社会,始终没有一个可以以理服人的社会理论,来为自己的“人造”社会,提供一个“可以成方圆的规矩”。从而可以发挥人性的力量,创造出真正的货真价实的“文明社会”。反而在天性影响下,靠“以谎言骗人”制造出一个表象上跟动物世界类似的“谎言社会”,理论上就跟“文明”沾不上边,当然最后只有事与愿违了。

    而“以中国文化来力挽狂澜,救全人类于堕落深渊”。这本来就是中国人和中国文化、舍我其谁的“天命”之所在,更是中国人真正应该做的“梦”。而且只要能够下定壮士断腕的决心来舍弃“谎言治国”的传统,就一定会“梦想成真”。就看这一届的中国领导人是否真的开悟而“福至心灵”了!


       收藏   分享  
    顶(0)
      




    点击查看用户来源及管理<br>发贴IP:*.*.*.* 2013/3/23 13:54:00
     
     GoogleAdSense
      
      
      等级:大一新生
      文章:1
      积分:50
      门派:无门无派
      院校:未填写
      注册:2007-01-01
    给Google AdSense发送一个短消息 把Google AdSense加入好友 查看Google AdSense的个人资料 搜索Google AdSense在『 灌水天堂 』的所有贴子 访问Google AdSense的主页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查看Google AdSense的博客广告
    2024/5/2 18:42:44

    本主题贴数1,分页: [1]

    管理选项修改tag | 锁定 | 解锁 | 提升 | 删除 | 移动 | 固顶 | 总固顶 | 奖励 | 惩罚 | 发布公告
    W3C Contributing Supporter! W 3 C h i n a ( since 2003 ) 旗 下 站 点
    苏ICP备05006046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78.12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