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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版主或申请开版 』  (http://bbs.xml.org.cn/list.asp?boardid=19)
----  申请版主和申请开版须知  (http://bbs.xml.org.cn/dispbbs.asp?boardid=19&rootid=&id=244)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11/27/2003 3:55:00 PM

--  申请版主和申请开版须知
                            
                      
版主申请

申请版主的方法:
*在本版发帖申请即可。发帖模版如下:

帖子标题:<用户名>申请<XXXX版>版主
用户名:
申请版面名称:
目前站内职务:(没有则不填)
是否有版务管理的经验:
自我介绍:
申请动机:
每周能上论坛时间:
能够担任多久:
指版方针: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本站注册用户。注册时间大于30天。
(2)必须在站内个人资料中填写真实的Email地址,并建议提供QQ号、MSN等联系方式。
(3)对版内讨论的技术有一定了解。
(4)有热情、愿为广大网友服务,并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版务管理
(5)在被正式任命为版主之前,必须完成在版内发表或转载文章(不含回帖)20篇以上,其中10篇为精华文章。
(6)达到上述要求后,全站公示三天,如无反对意见,则正式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说明:
*一个用户可以同时兼任多个版的版主,但每周只能提交一次申请,每次只能申请一个版的版主。
*版主由管理员任命;副版主由版主或管理员任命。
*版主消失100天以上的,将被视为自动辞去斑竹职务。


申请将新的主题并入已有版块

申请人应说明新的主题与已有版块之间的联系,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概况。

申请开新版

申请开新版时应说明该版的讨论范围、相关技术的发展概况以及为什么不能把本版的讨论主题并入已有版块而要独立建版。如果在一定时间范围(暂定为3日)内有一定数量的用户(暂定为10人)同意该申请,则管理员将创建该版,并由申请人担任该版的第一任版主。


欢迎大家提出修改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6 22:13:28编辑过]

--  作者:阿星[aXing]
--  发布时间:2/17/2004 10:59:00 AM

--  
人少,板块就不要太多,技术都相关,放在一起,大家都可以讨论
--  作者:阿星[aXing]
--  发布时间:2/17/2004 12:43:00 PM

--  
[b]以下是引用[i]阿星[aXing]在2004-2-17 10:59:39[/i]的发言:[/b]
人少,板块就不要太多,技术都相关,放在一起,大家都可以讨论


sorry,想了一下,细分也有好处,大家找东西找的快点


--  作者:XWford
--  发布时间:3/23/2004 6:31:00 PM

--  
说实话,我怕我要是建了新板块没人来,那多郁闷
--  作者:Betteronly
--  发布时间:3/31/2004 3:12:00 PM

--  
就目前状况来说,还没有太多必要开发新的板块,,一,人不是很多,二,大家都可参与,三,分得太细,内容太分散了
--  作者:diegor
--  发布时间:4/5/2004 3:51:00 PM

--  
很多东西还是要联系起来说比较好,建议还是多多合并吧
--  作者:zjh
--  发布时间:4/16/2004 12:42:00 PM

--  
坚决支持XhtML2.0!
不过参与的确太少了;非常遗憾!!!
--  作者:aside
--  发布时间:5/30/2004 1:14:00 PM

--  
部分版面人气太差啊。。。。。
--  作者:centipede
--  发布时间:6/24/2004 2:26:00 PM

--  
我倒是有兴趣,也有信心做xml+数据库的版主。可惜还不符合1楼的规矩。
--  作者:愚者
--  发布时间:10/15/2004 11:52:00 AM

--  
我也想申请。不过我的注册的时间还不到30天啊~~~~~~~~~~~~~~
--  作者:yibingzheng
--  发布时间:1/4/2005 4:28:00 PM

--  
为斑竹而努力!
--  作者:anchen0617
--  发布时间:1/4/2005 7:2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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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努力了,
--  作者:awt
--  发布时间:3/14/2005 10:46:00 AM

--  
其实细分还是有道理的,比如:c/cpp版可以分出一块基础区,这样会有更多的新人进来,做大了之后,c和cpp在加以区分。。。。
java显然是s,e m之分

这样论坛显得有气势也不失准确性。。。。


--  作者:thomson_io
--  发布时间:6/15/2005 7:5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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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啊...
不過我是新會員...

--  作者:sunshing
--  发布时间:6/25/2005 1:5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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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  作者:CPU.com
--  发布时间:10/28/2005 1:5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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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也是  啊!此版块太多也不是太好啊!什么东西都要有个度啊!
--  作者:smrcool
--  发布时间:11/10/2005 5:1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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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意开个php的版
--  作者:316025575
--  发布时间:3/1/2006 10: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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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版块分的越细越好!!
我也 想做斑竹!!
--  作者:gengwei80
--  发布时间:4/11/2006 5:3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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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wei80>申请<SVG,VML,VRML,X3D版>版主
--  作者:xiamizxy
--  发布时间:5/16/2006 5:25:00 PM

--  
应该先浓缩,然后等发展壮大时再拉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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