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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daxiael
--  发布时间:2/14/2012 7:57:00 PM

--  女星徐至琦不满被指卖淫 要求周刊三日内道歉

日前遭台湾时报周刊爆料以1次15万台币过夜价赴港陪富商的台湾艺人徐至琦,今日决定向时报周刊发出存证信函,要求三日内刊登道歉启示,否则将提出告诉并要求精神赔偿。

以敢秀性感火辣身材出道的艺人徐至琦,日前遭台湾周刊爆料以1次15万台币过夜价赴港陪富商,据报导,一位经纪人因不满徐至琦请他帮忙牵线赚外快,但过程中不但讨价还价,还放客户鸽子,气到经纪人跟媒体爆料,并公开2人WhatsApp简讯对话纪录。对于卖淫赚外快,她表示自己随便一场活动都有6到8万元,不可能开这么低的价钱,可能是不小心得罪人,或是有人冒的她名招摇撞骗。

今日(2月14日)徐至琦在律师的陪同下,正式对时报周刊发出存证信函。声明称限时报周刊于收文内三日内刊登道歉启示,否则会马上提出民刑事告诉并要求精神赔偿。徐至琦也发出声明表示,不确定是有人打着他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陪富商,或是有人刻意抹黑。对于此人大费周章在背后散发此不实讯息,觉得动机十分可议恐怖,因为不确定得罪了谁,所以决定透过法律途径来还原真相。

徐至琦声明全文:

您好, 我是徐至琦
[URL=http://www.neng.so]能搜网http://www.neng.so[/URL]
时报周刊日前报导我一次15万陪富商,不经详细查证的报导已经严重诽谤我的人格。今天,徐至琦已经在2012年2月14日中午对时报周刊发出存证信函,限时报周刊于收文内三日内刊登道歉启示,否则徐至琦会马上提出民刑事告诉并要求精神赔偿。


--  作者:nv2118
--  发布时间:2/15/2012 6:5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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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刊也真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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