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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一丁:谈水价的调整  (http://bbs.xml.org.cn/dispbbs.asp?boardid=26&rootid=&id=76327)


--  作者:潘一丁
--  发布时间:8/11/2009 9:42:00 AM

--  潘一丁:谈水价的调整
最近,『该不该调整和如何调整“水价”?』似乎成了一个热门的议题。让已经无聊到连佞臣们故意忽悠出来的“贾君鹏白帖”,都可以“事必躬亲”、制造出千百万点击率的“大众皇帝们”,找到一个可以正儿八经地表现“言论自由”的机会。按照中国文化根据表象总结出来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规律,像宋朝那个喜欢唱戏的“昏君”般,越组代庖地、客串起只有理论上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的所谓“公仆”,才应该担当的角色来。

可以认为,“水”对人类而言,绝对是一个几乎可以和空气相提并论的重要物质。不仅人体本身的绝大部分都由水组成,而且是维持生命绝对不可或缺的物质,甚至可以拿来和空气一起合称之为“生命共同体”。只是因为在工业化以前,人类的自然科学知识有限,根本没有“物质不灭”的循环概念。且开始时人口数量极少,生产水平低下。所以当时的生产和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跟大自然活动的能量相比,还属于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的数量级上。再加上长期以来,人类一味受“物以稀为贵”的错误观念影响,把空气和水,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以随意取用浪费或糟蹋(污染)、用过即扔的“一次性”产品。特别是当人类社会开始尝到物质享受的甜头后,在贪婪天性的怂恿下,立刻不假思索地拜倒在它的脚下,成了虔诚而狂热的“拜物教”徒,并在西方错误的经济理论的误导下,进一步发展为一股“拜金主义”(向钱看)的思潮。为追求物质拥有的自私目的,可以不顾他人、不计后果地为所欲为。终于在在世界人口迅速增加的同时,开始陷地球上包括中国在内的,相当一部分人于“有空气不能呼吸,有水不能饮用”的有毒环境困境之中,而且有日益严重、恶化的趋势。总算引起一部分尚有良知的朝野有识之士的重视,开始准备利用“价格杠杆”来控制用水了。应该说,在重新建立起科学而正确的社会理论之前,这起码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权宜之计”。而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制定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水价”?

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水价”太低(比如恢复到改革开放前的价格水平),虽然可以“皆大欢喜”,但是不仅不能正确如实反映水的市场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达不到“限制浪费、节约用水”的目的。

可以肯定的是,在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已经大大超过国际标准极限的中国,除了故意忽悠外,是绝对定不出一个方方面面都可以接受的“合理价格”来的。因为对一个年收入达到几百乃至几千万的家庭来说,就算用几十元一桶的所谓“矿泉水”来洗澡、洗衣服甚至洗车,也只不过“小菜一碟”--完全负担得起。但是如果把水价大幅度上调,对城市中的农民工或低收入家庭来说,可能就是一笔足以影响生活品质的负担了。

但是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水”绝对不是一个可有可无,所以可以靠“价格杠杆”来调节的消费品,在某种生理需要的程度上,甚至可以把“享用水的权利”,提高到“人权”的平等层次上来。也就是说,和“人权”一样,“享用水权”也可分成基本和非基本两部分。基本部分一定要保证绝对平等,非基本部分则可以灵活掌握。比如说要求“一人一票”的选举和“言论自由”是基本的人权,但是并不要求每一个人都一定要坐奔驰车,或一定要走路去投票站。更不能要求作家或者普通民众发表水平相当的言论一样来保证“公平”一样。真正的公平本质,恰恰需要从某种表象的“倾斜”中来体现。

所以窃以为,一个地方的水价制定,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根据气候和普遍用水习惯统计的基础上,科学地确定出一个最低人均月用水量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和水厂制水成本,以及政府作为民生福利可能给与的补贴,制定出保证每一个人不分贫富,都可以有公平“享用水权”的基本价。也就是说只要用水量不超过这个上限,就不存在担心“用不起”的问题。至于超出基本用水量标准的那一部分,则应该以“步进加价”的方式来收取附加“特权费”,这笔费用不得计入利润,专用来作为对水资源的环保投入。这样一来,既可以满足富人们“老子有的是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虚荣心,又可以对社会底层大众体现出跟“人权”同等重要的“享用水权”上的真正的“公平”。最后还要强调指出的是,这更是对公仆们“屁股是否坐正?”的一个实践检验!


--  作者:hjx_221
--  发布时间:8/11/2009 3:2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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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怎么不收水费??!!
--  作者:潘一丁
--  发布时间:8/11/2009 4:2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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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起码在纽约是要收水费和排污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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