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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潘一丁
--  发布时间:8/5/2010 6:07:00 AM

--  潘一丁:廉政署、钦差大臣和上方宝剑
在拙文“缺诚少信也是一种民主的体现”中,笔者提到台湾前法务部长、现“总统”马英九,有感于社会贪腐成风且日益泛滥猖獗的趋势。为了顺应“大众皇帝”的心意,信誓旦旦地、要效法香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制度,想在台湾也建立所谓的“廉政署”,被笔者嘲讽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馊主意』。并答应以后要给一个“说法”。鉴于这个问题乃是两岸中国人(甚至包括因文化加工的落后,而只能“后知后觉”的全世界)的“通病”,而且很早以前,大陆就有人提出过类似的动议。所以决定索性拿出来公开讨论一番,省得『有先进社会文化却没科学(社会)理论』的中国人,总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只知道一味“翻葱油饼”或“炒冷饭”,却始终走不出历史轮回的怪圈,只能扼腕叹息、徒乎无奈了!

应该承认,香港实行的廉政署制度,的确有效地抑制了当地警政系统一直存在的、一点也不比内地或台湾社会逊色的“贪腐风”,反而一跃而成为举世闻名的“清廉之都”。以至于让被这个问题困惑不已,却又苦无对策良方的台海两地的政府或人民,觉得“不费吹灰之力”地,获得了一个包治牛皮癣般“贪病”顽疾的偏方,纷纷希望“依样画葫芦”般地、从香港引进。以为只要“如法炮制”,一个廉洁的政府或社会就指日可待了。真是如此吗?结论只有一个“异想天开”。

其实这种想法过于天真,根本没有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当然而已。看在《新理论》眼里,乃是典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东施效颦”。付诸实践的结果,还是只有一个“事与愿违”!

这绝对不是《新理论》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或恶意诅咒,而是对中国历史的客观认识、解释,和以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推理。而被中国文化加工出来的聪明中国人,如果不是“当局者迷”的话,只要稍微动用一点自己的联想功能,就应该看出,其实这种做法,本质上只不过是古代帝王,在地方社会官员已经由于贪渎现象严重,开始出现民怨,有不稳定的动乱可能时,已经用惯了的一种“统治术”的翻版罢了。

那时的王朝,当出现这这种情况的时侯,皇帝会指派一位信得过的亲信或工作能力强、官誉尚好、级别较高的大臣,作为自己的代表(即所谓的钦差),前去“全权处理”。这时皇帝会授予钦差大臣一柄象征性的“尚方宝剑”,意味着该“钦差”可以临时拥有跟皇帝一样至高无上、包括对处置官员的生杀在内的特权,可以随时“便宜行事”。试想一下,就算把今天那些引起最大民愤或民怨的事件中,随便抽一个出来,交给拥有这样特权的官员来处理,动真格地撤几个、判几个、甚至杀几个。最后还怕民众不对着钦差高呼“青天”、向着皇上齐喊“万岁” 吗?

而现在香港的那个“廉政署”,就本质而言,其作用和地位,就是相当于(或者还要低一等)“钦差大臣”。最初是受英国女王的代表(香港总督)的授权,现在是受大众皇帝的代表(香港特首)授权,理论上已经是一种“二级授权”了。现在之所以似乎还很管用,完全是因为当初的香港是英国的海外殖民地,跟英国本土社会还不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链影响或联系。而回归以后又拥有一个“特区”的被隔离地位,同样避免或削弱了跟大陆社会千丝万缕的利益链影响或联系。才得以让“廉政署”这个“钦差”,靠着那柄大众皇帝的代表(人大)所御赐的“上方宝剑”,来继续从事香港社会的“肃贪”工作。

但是请注意,这种派“钦差”之法的使用,是有其很大局限性或原则禁忌的。首先是不能动皇上直系的皇亲国戚,直接危及皇族利益(比如马英九的老上级,当年钦差大臣般拿着“上方宝剑”,在上海“打老虎”的蒋经国所遭遇的彻底失败。最后只能跑到江西去略展拳脚的史实);其次是不能动朝廷重臣的利益,以免“动摇国本”。所以历史上的“钦差大臣”,总是被派到各省或地方上去处理涉及重大民怨的棘手问题、而不是在“皇城根下”,其原因就是在于此。不信的话,不妨在这里借问一下:有看到香港的廉政署,成功处理过一起有关中央的高官或高干子女,甚至本地黑社会大佬们的贪渎案件的报道吗?尽管这些案件的实施、甚至“犯罪现场”,都跟香港脱不了干系(请注意:笔者的所有文字,都是根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新理论》作出的科学判断或推理。如有巧合,纯属没有真凭实据的“歪打正着”。请大陆纪检部门或香港廉政署,不要对笔者“双规”、或请笔者去“喝咖啡”,白白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不幸的是,现在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的问题,恰恰都发生在天子脚下或“皇城根”里,都不是靠廉政署这么个“钦差大臣”、捧着一把“上方宝剑”,就可以“替朕(大众皇帝)分忧”的。因为即使回到那个时代,也已经超出“钦差大臣”力所能及的范围了。这就是把马英九或其他任何想“成立廉政署”的建议,称之为“馊主意”的理由。

嘻嘻,扫大众皇帝的兴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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